EB-1C是跨国公司高级经理行政主管移民签证(即绿卡申请),属于美国移民法规定的第一类优先职业移民EB-1C申请中,申请人Petitioner是美国公司(雇主),而被派遣的公司高管作为申请的受益人Beneficiary。EB-1C申请适用于跨国公司的高管申请美国绿卡(永久居民)。

EB-1C属于第一类优先职业移民,适用于跨国企业高管。企业高管通过EB-1C申请将获得10年永久绿卡,其配偶以及21周岁以下未婚子女也可以一起获得永久绿卡。根据2023年12月的绿卡排期表(Visa Bulletin)来看,EB-1C申请对于中国大陆的申请人排期到了2022年2月15日。由于绿卡排期表是根据美国国务院每月发布的数据变动的,因此申请人在申请时的具体排期情况应当参考届时的Visa Bulletin。

MT律师事务所的公众号每月会及时更新绿卡排期表(Visa Bulletin)的更新情况,您可以关注我们公众号获得绿卡排期最新消息。

EB-1C申请的基本要求:

  • 作为申请人的美国境内公司,与美国境外公司之间必须合乎移民法规定的关联公司关系要求,包括:母子公司、办事处、合资公司、共同组织所有、姐妹公司以及附属公司。
  • 美国境内公司与境外公司均需拥有正常、持续、系统的运营状况,并且有一定的规模。
  • 美国境内和境外公司必须正常运营至少一年以上
  • 作为受益人的跨国公司高级经理或行政主管在提交EB-1C申请前三年内必须至少有一年在美国境外公司受雇担任高级经理或行政主管职位
  • 受益人需要拥有必要、合理的资质以履行高管职能,但此项不要求受益人具备特定的教育、专业背景。

*请注意,“高级经理或行政主管”在美国移民法中具有特殊定义。对于您所提供的职位是否满足该定义要求,请咨询MT律师事务所的专业法律意见。

EB-1C评估要素:

  • 企业高管在美国境外公司的工作职位管理职责
  • 美国境内及境外公司规模(例如最近一年的年收入、利润、雇员人数,经营情况等);
  • 企业高管即将赴任管理的美国境内公司部门或团队架构以及工作职位管理职责

EB-1C申请的注意事项

  • EB-1C的申请要求美国境内公司作为该高级经理或行政主管的担保人提交;
  • EB-1C的申请无需办理美国劳工证,但要求美国境内公司做出永久性雇佣的承诺。

*申请EB-1C的过程复杂、繁琐,涉及到美国移民法、公司法等许多方面,因此MT律师事务所建议您向经验丰富的律师进行咨询。您可以添加微信“mtlawllc”进行咨询。

EB-1C申请最新流程

*申请人可选择支付2,500美元给移民局进行I-140申请的加急审理,移民局承诺会在45天内给出审理结果。

*以上是EB-1C申请的一般流程,每个案件可能会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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