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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移民
为了吸引外资,创造就业机会,刺激美国经济增长,美国政府于1990年在《美国移民归化法案》,创立了职业移民第五优先(第203(b)(5)条的8 U.S.C.§1153(b)(5)款, 又称 EB-5投资移民),鼓励外国投资者通过投资获得美国永久居留权。并于 1993 年在 EB-5 移民法规中特别增设了一种“区域中心”移民方案 (Regional Center Pilot Program), 将移民申请条件中对“须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的规定放宽为“直接或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
从2019年11月21日开始,投资移民的最低投资移民为90万美元或者180万美元。其中,如果投资项目处在“目标就业区域”(Targeted Employment Area,简称“TEA地区”),即人烟稀少地区或者高失业率地区,最低投资金额为90万美元;如果投资项目在TEA地区以外的地方,那么最低投资金额为180万美元。目前市面上常见的投资移民项目大多数是90万美元的。
申请投资移民对投资人的要求:
移民局对投资人本身的学历、职业等没有要求,只需要投资人提交证据证明投资资金来源于合法渠道。大致来说,资金合法来源包括有个人薪金收入、亲戚赠与、房屋买卖、抵押贷款、股票收益、企业获利等多种途径。MT律师事务所会提供咨询并根据客户不同情况,为其提供一份详尽的材料清单,指导客户准备资金合法来源证明。
办理投资移民的基本流程:
美国投资移民申请采用文件审核的方法,一般申请流程如下:
  • 1、律师初步评估资金来源方案
  • 2、投资人确定投资项目,律师指导投资人收集资金来源资料、将投资款转至项目方代管账户
  • 3、律所帮助投资人递交I-526投资移民申请
  • 4、I-526投资移民申请获移民局批准
  • 5、等待绿卡排期(如适用)
  • 6、律所帮助递交I-485调整身份申请或DS-260移民签证申请
  • 7、投资人及副申请人获两年期临时绿卡(有条件)
  • 8、律所帮助递交I-829永久绿卡(去除条件)的申请
  • 9、I-829永久绿卡申请获移民局批准
  • 10、获得10年永久绿卡
  • 目前对于出生于中国大陆、印度、越南的投资移民申请人有绿卡排期,其中中国大陆的申请人排期最长。由于美国的绿卡名额是按照出生地计算,如果申请人(或其配偶)出生地在其他国家/地区,那么则没有排期。实际申请时的排期根据美国国务每月公布的绿卡排期表(Visa Bulletin)为准。 MT律师事务所在直接投资和区域中心项目投资都非常有经验,擅长为投资人涉及资金来源方案,已经成功帮助几百位投资移民客户获得批准。我们提供投资投资移民的业务领域主要包括:
    直接投资:参与EB-5直接投资的规划,起草投资法律文件,项目及投资人合规性分析
    间接投资:为客户办理EB-5 区域中心投资移民
    I-526申请(临时绿卡)
    I-829申请(永久绿卡)
    I-485调整身份申请(Adjustment of Status)
    领事馆程序(Consular Process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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